华中师范大学“统战之家”管理与使用办法
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“统战之家”的管理与使用,充分发挥其作为统一战线成员思想引领、建言献策、联谊交友的阵地作用,打造有温度、有活力、有特色的“党外知识分子之家”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“统战之家”是学校党委联系党外人士的校级非营利性公共平台,主要面向校内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(知联会、侨联、欧美同学会等)、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开放。
第三条 “统战之家”位于校工会大楼,同心沙龙可容纳32人,学习研讨室可容纳10人,另有谈心谈话室,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:30-17:30,周末及节假日使用需提前申请协调,配备投影、音响、会议桌椅、茶水设备、统战成果展示柜等基础设施。
第二章 功能定位
第四条 “统战之家”的主要功能:
1.政治引领的阵地。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、同心讲堂、主题教育、党外骨干教育培训等活动,广泛凝聚思想共识。
2.参政议政的平台。支持党外人士开展专题调研、研讨提案建议、举办“同心沙龙”,建设资政研究交流平台,推动建言献策成果转化。
3.服务社会的载体。支持各统战团体开展智力帮扶、科技助农、公益服务等活动,展示党外知识分子责任担当。
4.联谊交友的桥梁。举办恳谈会、茶话会、特色文化活动等,增进党外人士情感认同。
5.成果展示的窗口。展示我校统战历史、杰出代表人士风采、参政议政成果及社会服务成效。
6.其他经过审批的校内外活动。
第三章 使用管理
第六条 党委统战部是“统战之家”的主管部门,负责统筹调配、硬件维护和日常巡检。
第七条 日常管理实行“领导审批、专人对接、轮值负责”制。
1.常务副部长负责审批同心沙龙和学习研讨室的重要活动使用申请。
2.统战部指派一名资产设备管理人员专门负责预约登记、相关设备调试及环境维护。
3.统战部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,负责场地日常管理。
4.活动负责人制,使用方需指定一名负责人(一般为基层组织主委或统战团体联系人),全程管理活动期间的秩序、安全及设备。
5.志愿服务机制。大型活动可调动各民主党派、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协助,弥补人手不足。
第四章 使用规范
第八条 实行预约制度。使用者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统战部提交《“统战之家”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件),明确活动内容、人数、时长及所需设备,按“先申请、后使用”“先到先得””原则审批。如遇时间冲突,优先保障校级重要活动。
第九条 使用人员须遵守下列规范。
1.内容合规。活动内容需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,凡涉及讲座、报告会等,需按学校规定提前履行审批手续。
2.爱护公物。不得随意改动室内原有布局,不得随意悬挂横幅、张贴海报(如需布置需采用无痕方式),严禁挪用、外借室内设施,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。
3.安全卫生。活动期间严禁使用明火、大功率电器,活动结束后,使用方须清理场地、归位桌椅、关闭电源门窗。如提供茶歇,需自备器具并清理所有垃圾,保持场地整洁。
4.经费约定。“统战之家”场地使用不收取费用,活动相关物料、茶歇等开支由使用方自行承担,符合统战经费报销范围的可按学校财务规定申请列支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