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职能

部门职能

     

     

    1.联系民主党派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
    2.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。

    3.统筹协调民族工作,统一管理宗教工作。

    4.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,统一管理侨务工作,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。

    5.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